时间:2017-12-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能停暖职能部门希望广大新建住房用户理解并配合相关工作   马上该供暖了,很多市民致电伊犁晚报热线,称不给新建房屋报停暖气的规定不妥。10月10日,针对市民的疑问,伊犁州住建局城乡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就有规定,只不过今年写进了条例里。

  家住伊宁边合区熙春郡·静和苑小区的王先生说,房子是今年拿上钥匙的,还没有装修,暂时无法入住,所以想先报停暖气,等来年入住再开通暖气。可谁知,最近他去办理报停手续时,热企说新小区第一次供暖不允许报停,必须缴纳全额费用。

  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热企给他看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但他觉得此条例存在不妥之处,尤其是房子空着没人住,且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还要交暖气费,实在觉得浪费。

  州住建局城乡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规定,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能停暖,原因是供暖设备的一些问题只有在实际供暖过程中才会显现出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新建建筑供热设施的保修期最低为两个采暖期。所以新房头两年必须要对供热管道进行注水供热,以检验整个供热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管网系统是否存在堵塞、损坏等缺陷,在保修期内如发现问题可及时通知开发商整改。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业主第一年不供暖,出现问题会无法划清责任,可能因此而影响用户以后的正常供暖,所以希望广大新建住房用户能够理解并配合相关工作。

稿源╱伊犁晚报记者╱李亚锋

编辑╱宋伟

责任编辑╱邹文辉

审核╱景德明

觉得有用,请点赞!↓↓↓

赞赏

长按







































长春白癜风专科医院
治白癜风最便宜的医院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ilingzx.com/ylsrk/1473.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