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8-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年5月22日,伊宁市开发区一摊贩胡某因在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进行阻碍,最终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年5月22日12时许,伊宁市合作区城管大队在辖区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发现流动摊贩胡某在某菜市场门口人行道上非法占道经营,城管执法人员随即进行劝阻,胡某却不听劝阻,声称“我在这儿等客户来拿东西,又没卖”。城管执法人员劝导无效决定依法对其经营物品进行暂扣,胡某拒不配合,与执法人员争夺起来。争夺间张某推了胡某一把劝其放弃争夺,胡某则拿电子称在张某的头部砸了一下,忙乱之余,队长韩某被胡某用称盘子甩了一下打在面部嘴巴上,之后双方被拉开报了警。

汉宾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当事人双方带至派出所调查询问。经调查取证,胡某也坦言城管执法人员确实是正常执法,没有动手,是自己动手打人干预执法,胡某的行为已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最终,伊宁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予以胡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配合!请您遵纪守法,共同建设我们平安伊宁!

李Sir说事平台已从年4月27日开始开展“邀您‘随手拍’,曝光不文明行为”活动,欢迎大家踊跃参加,我们将不定期进行曝光。

一、征集内容

征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划、乱停乱放、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现象的现场图片。

二、拍摄要求

拍摄的照片必须清晰可辨,可以是一张、也可以是组图、但要真实可靠,拒绝假拍。

三、参与方式

拍摄照片及文字说明发送至(伊宁市公安局汉宾派出所)官方微博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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