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怎样设定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0元、1元、0元、2元、0元14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按年度自主选择,逐年缴费,多缴多得。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答: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同时还需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城乡低生活保障人员由乡镇、街道民政办统一从低生活保障金中扣缴,通过转账转入市社保局开设的专户。城乡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由市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代缴元);城市非从业居民需办理中国银行卡并存入足够金额,在居住社区签订银行代扣协议后,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划入到市社保局开设的专户。

4.政府对参保缴费人员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自治区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2)市财政对参保缴费人员按每年20元标准给予缴费补贴;(3)对选择元以上(不含元)档次缴费的给予鼓励,按照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1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给予补贴;(4)对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市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代缴元),补缴或间断缴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

5.参保人员具备什么条件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在年7月前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领取元;年满7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领取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领取元。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缴费,月增发5元基础养老金;对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参保人员,月增发10元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7.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8.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如何发放?

答: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元,补助金由市财政负担。冒领养老金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丧葬补助金领取资格。

来源:社保局

编辑:周静

责任编辑:赵霞

审核: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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