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3月6日,本报热线接到读者苏女士反映,称伊宁市部分学校门口在销售糖果味的“电子烟”。“吸的时候就像真烟一样,前端会发出红光,还能吐出烟雾,我看见有些小孩故意模仿大人抽烟的样子,还自我感觉很‘酷’。”苏女士担心这种“电子烟”对小孩的身体健康会有影响,更担心孩子因此染上烟瘾。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图为“电子烟”。

一家店一天至少卖四支

  当日,记者来到多所学校附近,询问是否有“电子烟”出售时,大多数店主摆手表示没有。但在四师一中对面一家文具店和伊宁市回民学校附近的商店内,记者发现有卖“电子烟”的。在四师一中对面文具店内,记者问有没有“电子烟”卖,该店老板从柜台下面拿出一盒,称10元一支,有草莓、薄荷等各种口味。“这种‘电子烟’两年前就有了,我这儿一天至少能卖四支。”

  记者购买了一支“电子烟”,长约10厘米,比普通铅笔粗一些,中间是空心的棒棒,撕开后面的塑料套吸一口,前端会出现红色的“火光”,嘴里能尝出水果味,同时会像抽烟一样吐出青白色的烟雾。在圆筒的外包装上只有一排简单的英文字,并没有任何有关生产厂家、日期等中文标志。

学生感觉新鲜家长特别担心

  当日中午两点,学生陆续放学出校门。不一会儿,有几名学生进入该店,购买了两支“电子烟”,边走边“抽起来”,说着笑着,自我感觉很酷。

  “那肯定不行的,这种东西就是诱导小孩子抽烟啊!”学生家长郭女士说,学校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打击这些产品的流通销售。

工商部门:正进行专项清查和整治

  伊宁市工商局解放路工商所所长艾尔登说,销售商品必须要有生产厂家、地址、日期等信息,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产品上未标志以上信息,则属于“三无产品”,不允许上市流通销售。一经发现,将对商家予以没收产品及警告处罚或经济处罚。

  “由于商家意识薄弱,常常销售一些利润丰厚,但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影响的产品。目前,我们在查处校园周边的流通商品时,对仿真彩票、人民币图样的纸牌、仿真手枪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产品进行专项清查和整治。”

  据悉,早在年,我国就已正式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据了解,“电子烟”在加拿大、挪威、瑞士、土耳其、美国、澳大利亚和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已被禁止使用。

稿源╱伊犁晚报记者╱王珊魏莹

原题:学校门口销售电子烟家长担心孩子染烟瘾

编辑╱刘珊珊

责任编辑╱高东玉

审核╱景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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